部门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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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与合作处/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执行学校涉外政策、协调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,主要承担国际交流、港澳台交流和汉语国际推广等外事工作。现施行处办合一、分工负责、分类管理的模式。

主要职责包括:

1、起草全校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;

2、负责校际境外交流计划、项目的统筹管理,包括计划制定、协议拟订、交流项目实施和运转情况的跟踪管理、服务;

3、负责境外办学、中外合作办学的联络、审核和报批;

4、拓展与境外高校、科研机构、政府团体、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;

5、受理我校教师各类因公出境任务的审批、上报;

6、管理因公出境人员的因公证照,受理因公出国人员外汇使用的审批;

7、负责我校重要团组出访的筹划、实施;

8、负责重大外事接待活动及涉外会议的审核报批;

9、负责各类外专引智项目的申报、执行和管理;

10、负责各类出境培训、语言培训、行前培训的组织、实施、管理;

11、负责各类来校境外专家、教师的接待、聘任和报批手续办理、日常管理;

12、负责学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,包括孔子学院申报、建设、管理、师资等;

13、与外国驻华使馆、领馆的联系和往来;

14、各项外事工作规章、制度、管理、规范的制定和修订;

15、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对外合作交流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