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责

当前位置:首页  港澳台事务  部门职责

  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署办公,施行处办合一、分工负责、分类管理的模式。其主要职责包括:


1. 统筹学校港澳台招生工作
2. 统筹港澳台在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
3. 统筹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工作
4. 负责学校师生因公赴港澳台手续办理工作
5. 负责港澳台人员来访接待工作
6. 统筹在校港澳台教师管理与服务工作
7. 负责港澳台事务数据统计、上报及存档等日常工作
8. 学校交办的其他涉港澳台事务工作